2019重慶主城房產稅起征點調至17630元/平方米
時間:2019-01-16 來源:重慶網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按照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<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>和<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>的決定》(市人民政府令第311號)規(guī)定測算,2019年主城區(qū)個人新購高檔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積價格達到17630元/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。
重慶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、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。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(qū)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(含2倍)以上的住房、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(含第二套)以上的普通住房。
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(qū)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,稅率為0.5%;3倍(含)至4倍的,稅率為1%;4倍(含)以上的稅率為1.2%;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(含)以上的普通住房,稅率為0.5%。
重慶房產稅對免征面積也有相關規(guī)定: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,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;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、高檔住房,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;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,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;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。
重慶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、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。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(qū)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(含2倍)以上的住房、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(含第二套)以上的普通住房。
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(qū)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,稅率為0.5%;3倍(含)至4倍的,稅率為1%;4倍(含)以上的稅率為1.2%;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(含)以上的普通住房,稅率為0.5%。
重慶房產稅對免征面積也有相關規(guī)定: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,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;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、高檔住房,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;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,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;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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